亚辉龙(6885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亚辉龙亚辉龙(SH:688575)2025-12-09 11: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投票与表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主持与资格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8] - 授权委托书没有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