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权限 - 总裁有权决定金额在6.5亿元(含)以下且低于公司净资产5%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7] - 总裁有权决定金额在1亿元(含)以下且低于公司净资产1.5%的对持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事项[7] - 总裁有权决定金额在6.5亿元(含)以下且低于公司净资产3.5%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7] - 总裁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8] - 总裁对董事会聘用之外的职工有权进行奖惩,对董事会聘任人员有权提奖惩建议[15] 总裁职责 -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经营方案由总裁拟订[10] -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决定或工作需要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草案[12] - 总裁应及时向董事会提供公司经营业绩等信息,每年以《总裁工作报告》正式报告工作[16] -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3] - 经营管理中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事项,总裁须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通告董秘[21] 总裁办公会 - 总裁办公会议是经理层讨论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解决日常业务重大问题的会议[17]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形可临时召开[29] - 公共事务中心应于月度定期会议召开2个工作日前通知参会人员,临时性会议提前半天或紧急通知[32] - 会议纪要由总裁签发后执行,公共事务中心指定专人整理与存档[33] - 涉及人事、薪酬等及商业秘密事项,相关列席人员应回避[20] - 总裁办公会研究讨论未批准传达公布的内容,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20] - 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事项的总裁办公会,应通知董秘列席[21] 细则规定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执行[22] - 本工作细则是《公司章程》附属细则,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23]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4]
华润三九(000999)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