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 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 名。其中,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不超 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