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人数减少60日内补足[6] - 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时可临时召开[1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需全体过半数通过[1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8] 选聘流程 - 董高选聘经多环节,提名委员会提候选人建议[1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