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大电力山大电力(SZ:301609)2025-12-09 10: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8][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2] 会议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4]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8]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4]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远程召开[1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超半数董事赞成,担保事项特殊[24]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暂缓表决[27] 会议档案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多样[22] - 临时会议可传真或传阅决议[22] - 董事表决意向及未选处理方式[2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内容[29]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公告前保密[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