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担保等[7]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8] 责任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公司内通报批评等[10]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0] -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原则[4] - 其他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2]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