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7日获批发行4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4,040,406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2] - 发起人成三荣认购17600万股,持股比例80%;金成成认购4400万股,持股比例20%[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4,040,406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经股东会决议;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请求诉讼,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5][2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7]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9][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41][42]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7]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9]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0]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62]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6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6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8]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三年内仍然有效[71]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多种情形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4][77]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8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8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5][86] 审计与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9]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6]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等[104]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7][108]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6] - 董事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6][12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1]
沪光股份(60533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