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生效时间 - 最新修订本自2025年12月9日起生效[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应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样性[4] - 讨论超9年任期独立非执行董事续任事宜[6]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10] - 每年至少评估职权范围有效性及充足性并建议变动[1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成员可多种方式参与,仅成员有权投票[10] - 定期会议至少提前7日通知,其他会议合理通知,出席视为豁免[14] - 议程及证明文件会前至少3日或协定时间寄发[14] 提名委员会决议 - 决议案需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票数相等主席有第二票[14] - 共同签署书面决议与会议通过决议同样有效[14] 提名委员会记录 - 秘书保管记录,草稿及终稿会后合理时间给成员并交董事传阅[14] - 完整记录成员合理通知后合理时间提供查阅[15] 提名委员会信息公开 - 职权范围刊登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