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济药业(02659)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或以上单数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不能履职时可推举代行[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7] 薪酬委员会职责 - 就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架构提建议,审核管理层薪酬建议[9] - 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就薪酬待遇提建议[10] - 向董事会提供研究讨论资料供决策[12] 薪酬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可按需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过半数通过[18] 薪酬计划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11] 其他规定 - 组成不满足规定,董事会公告并在三个月内补足[7] - 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履职资料,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6][18] - 需在年报披露董事薪酬政策及高管酬金详情[18] - 会议有书面记录,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1][23] - 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重大事项可书面报告建议开董事会[23][2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修改也经董事会审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