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1525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08.2195万元[3]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3500万股[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408.219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书面请求审计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必要时可自己名义诉讼[2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6]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34] -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34] -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34]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关联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时可立即通知[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8]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8] - 符合条件下,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09]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110] - 公司须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12]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21][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 - 公司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8][12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在公司经营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解散事由出现10日内公示[134]
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