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格尔软件格尔软件(SH:603232)2025-12-08 13: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5]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通知[5][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10] - 股东会选举董事按章程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其他提案逐项表决[18] 会议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1] 投票方式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4] 投票权征集 - 上市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禁止和限制[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1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9]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规定需特别决议[2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23]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3]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26] - 规则抵触时,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26] - 规则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