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69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 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 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作為負責制訂、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制度的專門機構。 第二條 為確保本委員會規範、高效地開展工作,公司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股票上市地證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證 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稱「證券交易所」)相關監管規則 和《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特制 定本規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與職責 第三條 本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應當過半數。 第四條 本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 工作。 第五條 主席和委員由1/2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全體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 公司董事會選舉產生。 1 第六條 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期 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其委員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