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69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1 第四條 本委員會設主席1名,由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中具備會計或財務 管理相關專業經驗的會計專業人士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 第五條 本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由1/2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全體董事的1/3以上 提名,由公司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六條 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期 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其委員資格自動喪失。 為使本委員會的人員組成符合本規則的要求,董事會應根據本規則的規定及時 補足委員人數,補充委員的任職期限截至該委員擔任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的 任期結束。 第七條 董事會秘書負責本委員會日常工作聯絡和會議組織等工作。 第八條 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2 第一條 為強化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能,實 現對公司財務收支和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監督,充分發揮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 獨立性、有效性,保護全體股東及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公司特設董事會審計委 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為確保本委員會規範、高效地開展工作,公司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