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德 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 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候选人的通知 第五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