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薪酬管理,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强化董事会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监高工作积极性,形成股东利益、公司利益、高管利益的有机统一,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原则; (二)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 符;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实际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