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 -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全聚德全聚德(SZ:002186)2025-12-08 11: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十年[14] 细则实施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2025年12月8日经董事会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