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新力金融新力金融(SH:600318)2025-12-08 11: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独立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6]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17] - 公司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审计报告与费用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并报送相关机构[9]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年报审计期间空缺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任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3] 决议公告与监督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书面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18]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19] - 注册会计师违规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9] - 依据规定处罚董事会应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