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2]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投资决策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7]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开会,会前一天通知全体委员[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后续处理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决议书面报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