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资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信息报备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7] - 公司应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0]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主要责任人[2] - 相关人员应配合登记备案并告知变更情况[13][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6] 交易自查与处理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应核实追责并2个交易日内报送结果[21] - 违规将视情节处罚,严重的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21][22][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由董事会解释[25][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