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审议与派发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股东会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6]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财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