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3002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星星科技星星科技(SZ:300256)2025-12-08 10:16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 师事务所的律师、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