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3002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 |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0 | | --- | --- | | 第八章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14 | | 第九章 | 附则 1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