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宁水集团宁水集团(SH:603700)2025-12-08 10: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4] 交易审批 - 6种情况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5] - 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4]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且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合规管理委员会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原则,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7] - 参会董事需在会后2日内将签字文件交董事会秘书[18] 决议通过 - 投资方案属董事会权限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公司总经理等任免需全体董事1/2以上通过[20] - 年度信贷额度占公司净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1] - 董事会审议提案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3]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4] - 关联董事回避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提案,应提交股东会[2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1]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1] - 董事会应将相关档案存放于董事会秘书处保存超10年,影响超10年则继续保留[3]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