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12-08 0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442,326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2,442,326股,均为普通股[2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沈新芳持股3825.00万股,持股比例51.00%;沈晓宇持股2633.25万股,持股比例35.11%等[20] - 股改时,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61,146,169.91元按1:0.4654折为7500万股[2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9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1] - 董事会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5]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