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603508) - 《思维列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思维列控思维列控(SH:603508)2025-12-08 09:0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相关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特殊情况可通讯表决[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工作安排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8]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