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规划苏州规划(SZ:301505)2025-12-08 08:30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不少于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