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相关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相关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