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14] - 议案提出人需提前15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22]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将被提议解除职务[23]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超两名,不委托已接受两人委托的董事[24]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30]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37]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40]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同效[4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与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45] - 文档涉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内容[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