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人员离职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人员任职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违法违规情形,公司依法解除董高职务[5]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责任赔偿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高可要求公司赔偿[6]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任职未结束人员或离职人员担责[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