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00280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红墙股份红墙股份(SZ:002809)2025-12-08 08: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法人指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情形的法人,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21][22] 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披露文件及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9]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10]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11]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21]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并披露[17][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并披露[17][31]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8] - 公司各部门等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34]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重大信息,紧急可先口头后书面[36]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判断信息是否需公告,需则汇报董事长[36]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公司发布定期报告前十五日完成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工作[41] 信息披露媒体及保存 - 公司选择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39]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在证券部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2] - 应报告和通报的监管文件包括规章、业务规则、处分决定、函件等[52][53] 违规处理 - 对违反办法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原则为公平公开等[55]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5] 年报信息披露 - 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追究重大差错责任人[57] - 处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程序为核查等[5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的追究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