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员会成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0日决议成立审核委员会[4] 成员构成 - 审核委员会最少由三名成员组成,最少一人为有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等经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会议相关 - 会议通知应不少于七日,除非全体成员书面同意[12] - 处理事项法定人数为两人,两名成员出席时一人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委员会至少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审议财政预算等[13] - 决议案可由全体成员书面通过[15] - 财务部主管等会获邀出席会议,但不计入法定人数[16]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草稿和最终本分别送交成员批阅和记录[17] - 完整记录由秘书保管,成员及董事可在合理时间和通知后查阅[17] - 每年与外聘核数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执行董事须避席[18] - 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核数师一次讨论核数费用等[19] - 就财务资料审阅至少每年与核数师举行两次会议[21] 职责相关 - 负责考虑委任、续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并提供推荐建议,批准薪酬及聘用条款[19] - 审阅公司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20]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等的完整性[21] -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22]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24] - 主席或成员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解答疑问[24] - 监察集团管理层履职是否违反政策等[25] - 考虑聘用外聘核数师职员或前职员政策的影响[25] - 调查集团疑似欺诈行为并要求管理层提交报告[25] - 审阅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程序与系统[25] - 就改善相关程序与系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27] 其他 - 若董事会不同意审核委员会对外聘核数师事宜意见,公司须在企业管治报告中说明[22] - 管理层有责任向审核委员会提供完整可靠资料[24] - 审核委员会可向公司雇员及专业顾问获取资料等[25] - 若有董事及/或雇员履职不当,可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撤换及解雇[27] - 可要求董事会采取行动撤换及解雇外聘核数师[27]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撤回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条文及决议案[28] - 审核委员会应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并解释角色与权力[29]
华星控股(08237) -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