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持有股份在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往子公司人员实行委派制,任职按各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 - 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委派需总经理推荐、董事长审批等程序,最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5] - 派往子公司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备选人员由公司招聘[26]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的绩效考核制度,年度结束后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考核[28] 财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9]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自身财务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10]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按要求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23]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该季度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11]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财务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26] - 控股子公司应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等往来[12] - 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涉及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需财务部、总经办会审并备案[15] - 控股子公司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等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相关方审议[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部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1] 行政事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总经办归口管理,需参照公司文件制订规定并备案[23] 经营规划与信息报告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4] - 公司管理层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经济指标,由其拟定实施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14] - 控股子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重大信息并向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18]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人员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总经理报送季度任职参股公司情况报告[19]
以岭药业(0026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