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第一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 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