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3000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华谊兄弟华谊兄弟(SZ:300027)2025-12-05 11:17

华谊兄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条 为规范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