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3000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华谊兄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委员组成, 委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