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000066)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国长城中国长城(SZ:000066)2025-12-05 11:17

关联交易认定 - 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等及自然人是关联人[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超净资产0.5%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且超净资产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8] 特殊情况处理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20]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履行程序披露[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审披露[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特定同意[2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有额度和期限限制[22] - 连续12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4] - 关联方占用资金董事会应追责[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或免予履行义务[26][27] - 大股东侵占资金资产公司有权处置其股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