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SH:600699)2025-12-05 11:17

人员变动信息披露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4] 人员离职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离职生效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解任相关规定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可要求公司赔偿[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