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SH:600699)2025-12-05 11:17

信息披露机构与人员 - 公司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31] 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A股中期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A股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H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9] - H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二十一天编制完成并披露[9]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13]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情形,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资产交易审议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高于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需多步骤处理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重大诉讼或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0]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多种情形,应刊登业绩预告公告[21] - 公司预计当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1] 募集资金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用途,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时公司需及时披露[26]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等涉及权益变动或收购,公司按规定公告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26]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7]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需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3]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23] -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按规定履行审议和公告义务[24] -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按规定履行审议和公告义务[24] 人员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报本所备案[31] - 总裁要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及时和完整[32] - 子公司总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总裁书面报告子公司经营等情况并保密[32] 信息管理与违规处理 - 公司控股股东等出现应披露重大信息时应及时通报并由公司披露[32]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交流需经许可并审查[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3]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4] - 公司董事会应调查核实市场传闻[34]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处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