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宏润建设宏润建设(SZ:002062)2025-12-05 10:4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 - 任职期间每年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董事和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0]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日期、数量、价格等[1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违规买卖股份董事会应收回收益[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违规将受多方处分[18]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和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8]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新规[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