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需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多条件[5]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等标准[6]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7] 重大风险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报废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9] - 重大风险包括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8] 股东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需关注[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关注[11] 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实施报告制度[15] - 董事、高管等为责任人,子公司办公室主任为联络人[15] - 经办人员确定事项当日向责任人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组织提交信息审定或审批[15] - 触及特定时点责任人应书面报告[16] - 责任人应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进展[18] 信息管理 - 责任人及知情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交易[18] - 公司在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8] - 瞒报等情况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