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筑博设计筑博设计(SZ:300564)2025-12-05 10:48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使用[5] 审批与监督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6] - 财务管理中心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6]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6]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6] 股东权益保障 - 控股股东应保障中小股东权利,确保交易公平[8] - 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10]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0] -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时,董事会可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3] - 协助侵占财产,董事会可处分责任人[13]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处分相关责任人[13]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13]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