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7] 薪酬决策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7]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