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筑博设计筑博设计(SZ:300564)2025-12-05 10: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员担任[4] 任期与机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5]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 审议与报告事项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8][15] 监督检查要求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0]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10日内对召开提议书面反馈[12] - 同意后5日内发召开通知[12] 诉讼相关 - 可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13] - 30日内未提起,股东可自行起诉[13]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