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0025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南方精工南方精工(SZ:002553)2025-12-05 10:32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8]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5]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董高人员行为[16] 审计相关检查频率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5] 其他规定 - 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17][1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