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6881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近岸蛋白近岸蛋白(SH:688137)2025-12-05 10: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担保须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6]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审议[8]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须审议[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17,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7,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23] - 临时股东会召集人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23] 网络投票与股权登记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24] -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4]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董事选举规则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选举董事时,股东选票数为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相应董事人数,得票多者当选[39] 优先股审议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3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未被通知股东六十日内也可,一年内未行使则消灭[43]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46][47] 会后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就任[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5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5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不将股东提案列入议程,应在该次股东会上解释说明[51] - 参加会议人员名册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