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范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等[5] 披露要求 - 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9] - 全体董事、高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0] 披露渠道 - 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指定媒体发布[12] - 文件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相关网站和报刊披露[12]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有对应披露时间要求[17][25] - 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6] - 未按时披露报告有停牌和风险提示规定[29][3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满足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33][35]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年报需披露业绩快报[33] - 股票被警示需预告营业收入等数据[34] - 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需披露更正公告[35][36]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应立即披露,明确重大事件范围[39][40] - 交易满足一定金额条件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44][46][49]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和期限有披露和审议规定[52][54] 担保事项 - 担保有金额和期限相关披露规定[50][51] 行业信息 - 年报披露行业特点、研发支出及占比等信息[58] 风险因素 - 年报识别并披露竞争力、经营、行业等风险因素[64] 质押信息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有披露要求[70][72] 诉讼仲裁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满足条件需披露[73] 审核程序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76] 异常波动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68][69] 其他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重大交易需披露相关信息[61] - 公司应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74] - 相关人员接触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94]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97][98]
近岸蛋白(68813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