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楼 21-26/F,HKCTS Tower,No.4011,ShenNan Road,ShenZhen,PRC.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邮政编码(P.C.):518048 网址 http://www.huashanglawyer.com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公司章程》、证券持 有人名册、与会人员签署的签到表、本次股东会议案等与本次股东会召开相关的 文件或材料,并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