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与股东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00万股[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874.2416万元,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本均为此金额[13][20][21] - 1993年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00万股[19] - 五家发起人普通股数共3034.1万股,占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5.85%[19]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维权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依法维权[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5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5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6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6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1][92]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累计或单项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低于总资产30%,由董事会批准;高于标准由股东会批准[94] - 委托理财事项累计或单项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由董事会批准;高于标准由股东会批准[9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标的营业收入、标的净利润占一定比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规定值,由董事长批准[9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9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7] - 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交易为关联交易[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7] - 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97]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会议召开前5日,方式含邮件、传真等书面通知[9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9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有不同规定[119] - 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解聘提前10天通知[125] - 公司指定符合规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刊登公告[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5]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按规定时间申报债权[130][131][137]
湖南海利(600731)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