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600054) - 黄山旅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黄山旅游黄山旅游(SH:600054)2025-12-05 09: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资料[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副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的主持规定[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25]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权益超30%或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董事会等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26][27]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40] 规则废止 - 原《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自新规则施行起废止[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