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600054) - 黄山旅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关联方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按程序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0]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无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12]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3]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4]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豁免情况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20] - 涉及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1] 违规处理 - 内部违规实施关联交易,视情节追责赔偿,涉犯罪移交司法[2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冲突以其为准[2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起施行,原制度废止[26]